问题 问答题

某国有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05年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年终纳税申报时有关资料如下: (1)改组过程中,对资产进行评估,使固定资产增值200万元,流动资产增值25万元。当年就增值部分计提的折旧金额为15万元,当期生产产品(产品已对外销售)领用的流动资产增值部分金额为20万元; (2)取得出口退还增值税50万元、消费税20万元,均计入应收出口退税科目而未在收入中反映。取得环保局拨付的环保锅炉改造款30万元计入了补贴收入; (3)2005年该企业曾接受价值为10万元的生产设备捐赠。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4)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兼并甲企业,甲企业继续具有独立的纳税人资格,且甲企业 2003年发生的50万元的亏损中仍有7万元未予弥补,用本企业利润弥补; (5)转让一家其控股51%的子公司,账面投资成本95万元,转让收入120万(含应分享的累积为分配利润3万元和盈余公积8万元),企业未作账务处理; (6)通过国家指定部门对贫困山区小学捐款18万元,全额扣除; (7)公司改组当年共实现税前利润400万元,该单位的会计人员在办理纳税申报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7=393万元,应交所得税为393×33%=129.69万元。 请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分析该单位的纳税申报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当年应交的所得税为多少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答案及解析] (1)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流动资产的评估增值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不得扣除。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20)=35(万元)。 (2)增值税出口退税不涉及损益计算,但消费税出口退税应冲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而并入企业利润计征所得税,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环保局有指定用途的拨款不应计入补贴收入影响损益,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3)将接受捐赠的资产当年应确认收益,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4)被兼并的甲企业继续具有独立的纳税人资格,在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由其以后的年度所得延续弥补,不得用兼并企业的所得弥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万元。 (5)一般股份买卖中,转让人应分享的累计为分配利润和累积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该项转让应确认转让所得120-95=25(万元)。 (6)通过政府指定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7)根据上述调整,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为393+35+20-30+10+7+25=460(万元) (8)应纳税所得税额为460×33%=151.8(万元)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简答题

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设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甲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乙公司保管,但未就抵押和质押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设备和质押的轿车。

2009年5月,甲公司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租给丙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出租给丁公司,租期均为1年。

2009年8月,甲公司隐瞒有关事实,与戊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随后,甲公司通知丙公司:本公司已将出租的3台设备卖给戊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丙公司可不再支付剩余9个月的租金,并请其将这3台设备交付给戊公司。丙公司表示同意,且立即向戊公司交付了这3台设备。

2009年9月1日,甲公司再次隐瞒了有关事实,与己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质押的轿车。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约定9月15日之前交付。甲公司在通知丁公司向己公司交付出租的轿车时,丁公司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并向甲公司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9月30日,丁公司工作人员在驾驶该轿车外出时,遭遇罕见泥石流,车毁人亡。

2010年4月1日,甲公司仍无力向乙公司偿还货款。乙公司在调查了解甲公司资产状况时得知:甲公司出资200万元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庚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另外,庚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150万元,尚未偿还。2010年4月15日,乙公司发函给庚公司,要求其偿还甲公司所欠本公司债务。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对轿车的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