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国务院制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城市居民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减发、停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决定或者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陈某向某区民政局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某区民政局以其持有农业户口为由不予批准。陈某不服向某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下列哪一情形下,陈某有权以区民政府局为被告起诉( )

A.区政府决定不予受理的
B.区政府以不符合受理条件而决定驳回复议申请的
C.区政府以陈某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由决定维持不批准决定的
D.区政府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的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五条是复议前置的规定。也就是说,涉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行政给付及行政处罚案件,属于复议前置案件。在选项A、B情形下,复议程序没有真正启动并经过,故不得以区民政府局为被告起诉原不批准决定,而应起诉区政府。故选项A、B不应选。区民政局不批准的理由是陈某持有的是农业户口,而区政府不批准的理由是陈某家庭收入高,因此区政府的复议决定属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故被告也应当是区政府。选项C不应选。《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据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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