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

对于乙对玻璃墙的维修及其费用应如何处理?( )

A.由甲承担维修费用

B.由乙承担维修费用

C.由甲乙分担维修费用

D.由甲承担大部分维修费用,乙承担小部分维修费用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百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