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恒业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同庆公司。恒业公司在起诉状中声称,恒业公司与同庆公司于2002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同庆公司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恒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方同庆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举证时限如何确定

A.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但不得超过3个月

B.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天

C.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D.在开庭之后,判决之前的时间

答案

参考答案:B,C

解析: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33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问答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0年至2012年,甲公司及其子公司乙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经董事会批准,甲公司2010年1月1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为:甲公司向乙公司5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为乙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6%,截止2011年12月31日2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7%,截止2012年12月31日3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8%;从达到上述业绩条件的当年年末起,每持有1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可以从甲公司获得相当于行权当日甲公司股票每股市场价格的现金,行权期为3年。
乙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5%,本年度没有管理人员离职。该年年末,甲公司预计乙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2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将达到7%,未来1年将有2名管理人员离职。
2011年度,乙公司有3名管理人员离职,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7%。该年年末,甲公司预计乙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3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将达到10%,未来1年将有4名管理人员离职。
2012年10月20日,甲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取消原授予乙公司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同时以现金补偿原授予现金股票增值权且尚未离职的乙公司管理人员600万元。2012年初至取消股权激励计划前,乙公司有1名管理人员离职。
每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公允价值如下:2010年1月1日为9元;2010年12月31日为10元;2011年12月31日为12元;2012年10月20日为11元。
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和其他因素的影响。
要求:

计算股权激励计划的取消对甲公司20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并简述相应的会计处理。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单项选择题 A3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