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企业向社会招聘一名销售主管,梁先生前往应聘,双方协商洽谈中,梁先生向企业提交了以往在多个企业担任过销售主管的书面材料。企业对梁先生的工作经历相当满意,于是双方协商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企业聘用梁先生为销售主管,试用期3个月;梁先生全权负责企业销售业务,并对销售部人员的聘用享有决定权。劳动合同签订后,企业要求梁先生上班工作。 两个月后,该企业经过调查发现,梁先生所说的在多个企业担任过销售主管纯属虚构。为了避免梁先生继续工作可能产生的问题,企业当即做出了与梁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因此发生劳动争议。 请结合本案例,对本案的焦点、企业做出决定的合法性以及争议处理作出分析说明。(18分)

答案

参考答案:1)本案的焦点 企业在录用梁先生两个月后,经调查发现梁先生在应聘是提供的书面材料(即:在多个企业担任过销售主管的工作经历)纯属虚构,企业是否可以因此解除梁先生的劳动合同。 2)企业做出的决定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本案中,梁先生虚构工作经历的做法显然属于欺诈行为,使企业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梁先生同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梁先生的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企业当即做出与梁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合法的。 3)争议处理 鉴于梁先生的过错,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该企业可以随时解除梁先生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另外,梁先生在职期间,若企业给梁先生支付过专项技术培训费用的,还可追诉劳动者按服务协议约定,支付出资培训违约金。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