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唐山制药厂向江苏某药材种植厂订购一批药材,并向药材种植厂开了一张10万元的支票,票据上载明票据支付地为药材种植厂所在地。药材种植厂工作人员去银行提款时不慎将票据丢失,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告期满后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判决作出后6个月后,刘某发现自己对票据享有权利,但由于生病住院而没有在判决前申报权利。关于本案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应当向药材种植厂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B.应当向制药厂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C.刘某丧失对票据的权利,除了与药材种植厂协商外没有其他救济方式

D.刘某发现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票据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 公示催告
《民事诉讼法》第195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公示催告程序的管辖法院要同时满足地域和级别两个要求,在本案中票据支付地是药材种植厂所在地,所以管辖法院应是药材种植厂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AB项说法不正确。
第198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刘某没有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自然丧失了这种申报权。但这并不是说利害关系人再没有其他救济措施。该法第200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刘某是因为生病住院而没有申报权利,属于正当理由,而且是在除权判决作出后6个月后,并没有超出1年的诉讼时效,所以说刘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票据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C项不正确,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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