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同为A市B区胜利小区的业主,两人由于家庭的原因向来不和,甲一直想找机会教训乙,2000年7月的一天晚上,甲把乙堵到小区的一个角落,利用自己身高和体重的优势两拳把乙打倒在地,然后对乙一顿拳打脚踢,致使乙胳膊严重骨折,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后公安民警接到报案将甲拘留,并经检察机关批准后将其逮捕,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此过程中,经过检察机关调解甲和乙就民事部分达成协议,商定由甲自乙一次性支付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1万元,并且甲已于调解的当天全部向乙支付完毕。检察机关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甲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受理并决定开庭审理,此时,乙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人民法院应怎样处理( )
A.不予受理,告知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B.应当受理,并且可以在审理中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必须制作调解书
C.可以受理,但是乙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D.应当受理,并且必须在审理中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按乙自行撒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