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黄某,系某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土地作。1999年至2000年问,某镇土地管理所私自设立"小金库",以虚假餐费发票等名义套取或直接截留资金36万多元。黄某授意某镇土地管理所所长陈某、副所长李某将钱分掉。在黄某的主持下,土地管理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以发年终奖金、加班费等名义将钱分给全所职工,并由所长陈某、副所长李某制作分款清单,经黄某在清单上签字同意将"小金库"资金24万元发放给全所职工,黄某个人分得21000多元。关于本案各人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A.黄某不属于土地所的人员,不构成犯罪主体,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B.黄某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C.陈某、李某作为本案责任人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D.三人共同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答案
参考答案:B, C, D
解析:黄某虽不属于土地所的人员,但其授意陈某、李某制作分款清单,并签字同意分款,其在土地所的私分行为中起决定性作用,属于新《刑法》第396条中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