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问题。

                                      山中避雨

前天同了两女孩到西湖山中游玩,天忽下雨。我们

看见前面有一小庙,庙门口有三家村,其中一家是开小茶店而带卖香烛的。我们趋之如归。茶店虽小,茶也要一角钱一壶。但在这时候,即使两角钱一壶我们也不嫌贵了。

茶越冲越淡,雨越落越大。[1]最初因游山遇雨,觉得扫兴;[2]这时候山中阴雨的一种寂寥而深沉的趣味牵引了我的感兴,[3]反觉得比晴天游山趣味更好。[4]然而两个女孩子不解这种趣味,她们坐在这小茶店里躲雨,只是苦闷万状。我无法把我所体验的境界为他们说明,也不愿使她们“大人化”而体验我所感的“兴味”。

茶博士坐在门口拉胡琴。除雨声外,这是我们当时所闻的唯一的声音。拉的是《梅花三弄》,虽然音阶摸得不大正确,拍子还拉得不错,这好像是因为顾客稀少,他坐在门口拉这曲胡琴来代替收音机作广告的。可惜他拉了一会就罢,使我们所闻的只是嘈杂而冗长的雨声。为了安慰两个女孩子,我就去向茶博士借胡琴。“你的胡琴借我弄弄好不好”他很客气地把胡琴递给我。

我借了胡琴回茶店,两个女孩很喜欢。“你会拉的你会拉”我就拉给你们看。手法虽生,音阶还摸得正。(1)因为我小时候曾经请我家邻近的柴主人阿庆教过《梅花三弄》,又请对面弄里一个裁缝司务大汉教过胡琴上的工尺(注:表示音阶的符号)。阿庆的教法很特别。他只是拉《梅花三弄》给你听,却不教你工尺的曲谱。他拉得很熟。但他不知工尺。我对他的拉奏望洋兴叹,始终学他不来。后来知道大汉识字,就请教他,他把小工调、正工调的音阶位置写了一张给我,我的胡琴拉奏由此入门。现在所以能够摸出正确的音阶者,一半由于以前有拉小提琴的经验,一半仍是根基于大汉的教授。在山中小茶店里的雨窗下,我用胡琴从容(因为快了要拉错)拉了种种西洋小曲,两女孩和着歌唱,好像是西湖上卖唱的,引得三家村里的人都来看。一个女孩唱的《渔光曲》,要我用胡琴去和她。我和着她拉,三家村里的青年们也齐唱起来,一时把这苦雨荒山闹得十分温暖。我曾经吃过七八年音乐教师饭,曾经用钢琴伴奏,没有尝过今日般的音乐的趣味。

两部空黄包车拉过,被我们雇定了,我付了茶钱,还了胡琴,辞别三家村的青年们,坐上了车。油布遮盖我面前,看不见雨景。(2)我回味刚才的经验,觉得胡琴这种乐器很有意思。钢琴笨重如棺材,小提琴要数百元一具。制造虽精,世间有几人能够享用呢胡琴只要两三角钱一把,虽然音域没有小提琴之广,也尽够演奏寻常小曲。虽然音色不比小提琴优美,装配得法,其发音也还可听,这种乐器在我国民间很流行,剃头店里有它,裁缝店里有它,江北船上有它,三家村里有它。倘能多造几个简易而高尚的胡琴曲,使像《渔光曲》一般地流行于民间,其艺术陶冶的效果恐比学校的音乐课广大得多呢。我离去三家村时,村里的青年们都送我上车,表示惜别。我也觉得有些儿依依(曾经搪塞他们说“下星期再来!”其实恐怕我此生不会再到这三家村里去吃茶,拉胡琴了)。若没有胡琴的因缘,三家村里的青年对于我这种人有何惜别之情,而我又何能依依于这些萍水相逢的人呢古语云“乐以教和”,我做了七八年音乐教师没有证实过这句话,不料这天在荒村中证实了。

                             (丰子恺,一九五三年秋日)

第2自然段画线句子所表示的意思是()。

A.我不满她们的幼稚。

B.我和她们之间有代沟。

C.我不愿使他们“大人化”。

D.我理解并尊重她们的真情实感。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详解] 本题考查对文意的理解。文中有“不愿使她们‘大人化’而体验我所感的‘兴味”’的内容。

填空题
问答题

某工程项目难度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经有关招投标主管部门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业主于2006年1月20日向符合资质要求的A、B、C三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A、B、C三家承包商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文件,最终确定B承包商中标,并于2006年4月30日向B承包商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之后由于工期紧,业主口头指令B承包商先做开工准备,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B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进行了施工场地平整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但业主迟迟不同意签订工程承包合同。2006年6月1日,业主书面函告B承包商,称双方尚未签订合同,将另行确定他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B承包商拒绝了业主的决定。后经过双方多次协商,才于2006年9月30日正式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6240万元,工期12个月,竣工日期2007年10月30日,承包合同另外规定:
(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5%;
(2)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构配件比重按60%考虑;
(3)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4)材料和设备均由B承包商负责采购;
(5)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在工程结算时一次扣留,工程保修期为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经业主工程师代表签认的B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第1月~第12月)见表7-1。
本工程按合同约定按期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在正常使用情况下,2006年3月30日,使用单位发现屋面局部漏水,需要维修,B承包商认为此时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已超过3年,拒绝派人返修。业主被迫另请其他专业施工单位修理,修理费为5万元。
                                表7-1 签认的B承包商买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

施工月份 第1月~第7月 第8月 第9月 第10月 第11月 第12月
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 3000 420 510 770 750 790
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累计 3000 3420 3930 4700 5450 6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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