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五、
李某有三个儿子,李某生前同次子共同生活在A地。李某死后留有遗产房屋数间在B地,该房屋一直为次子占据和使用。李某的长子(居住C地)和三子(居住D地)提出要求作为李某的法定继承人分割该遗产,但是,李某的次子始终没有答应,而是一直对该房屋占有和使用。后李某的长子和次子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房产。受理法院决定对该案采用简易程序。

法院决定采用简易程序后,采用口头方式通知了被告相关的原告的诉状内容,并且口头通知被告开庭的日期。此程序是否正当

答案

参考答案:此程序正当。由于本案采用简易程序,可以口头通知被告答辩和应诉。

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