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三)荣华公司是某市的固定业户,属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06年5月,荣华公司向A企业购进一批机器、设备,货款已付。同期,荣华公司将其生产的一批小家电产品出售给8企业,并采取送货上门的交付方式,获得销售收入款为300万元(不含税款),运输收入款3万元;同期荣华公司还将其所有的已闲置多年的一处厂房有偿转让给C企业,获得销售收入500万元。此外,荣华公司于同期还将一批价值为10万元的家电产品无偿赠给D小学。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2006,90)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关于纳税期限的规定,荣华公司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可以核定为( )。

A.15日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真题解析】《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3条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正确答案是A。

单项选择题 A3/A4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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