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请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法理规定和基本理论,从对执业律师法理文书规范化的角度,分析本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本文书存在以下问题:
  1.标题部分存在的问题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书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使用,公民提起自诉的只能写“刑事自诉状”。应当将“刑事起诉书”改为“刑事自诉状”。
  2.基本情况部分存在的问题有:
  (1) 当事人称谓错误。正确的写法是将“原告”改为“自诉人”,将“被告”改为“被告人”。
  (2) 诉讼代理人称谓错误,应当将“辩护人”改为“诉讼代理人”。
  3.案由和诉讼请求部分存在的问题有:
  (1) 在刑事自诉状中仅称“诉讼请求”不够规范,而应称“案由和诉讼请求”。
  (2) 增加对于案由的说明:“1999年12月25日,自诉人在海淀图书市场“麦当劳”用早餐时遭到被告人无故侮辱,特此提请人民法院依法伸张正义,现提出下列诉讼请求:”
  (3)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自诉不解决民事纠纷问题,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行为遭受物质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诉讼请求部分的“精神损失费和名誉补偿费5000元人民币”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删除。
  (4)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自诉状不需要缴纳诉讼费用,因此,要求被告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删除。
  4.事实和理由部分存在的问题有:
  没有写明提起自诉的法律依据,应当写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70条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诉讼,诉请你院依法对李四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惩处。”
  5.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部分存在的问题有:
  没有写明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应当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1.“麦当劳”当值公司员工王五的证言。王五,住海淀区×街×号2.海淀图书城“博雅”书店职工赵六的证言。赵六,住昌平区×街×号”
  6.尾部的存在的问题有:
  落款应当写明自诉人,而不是写具状人,应当写为:“自诉人张三”

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