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从法的本质和特征方面论述法的局限性。
参考答案:
(1)法的局限性是指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所具有的缺陷性,既有自身的局限性,也有受影响性。主要表现在:①法律凋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法律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②法律自身的特点产生的局限性;③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影响;④法律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
(2)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的学说认为:法具有阶级性、国家意志性。法律是统治阶级或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 * * 的阶级的意志的体现。这对法的局限性的影响表现在;①由于意志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这就必然会产生偏差,从而导致主观反映与客观事实(物质生活条件)的不一致,从而使法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客观规律。②由于反映到法律上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整体性、统一性,即不是统治阶级内部各党派、集团之利益的简单相加,因而在法律上体现为统治阶级意志与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和根本经济利益相关联的意志;同时这种意志还具有妥协性,即除了统治阶级内部的影响外,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斗争状况也要影响这种意志;这种意志还具有受限制性,即便是最后形成的统治阶级
意志要变成国家意志也要受到种种限制。因此上述这种意志的各种性质袭明法的调整范围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对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是有限的,不可能完全合乎客观规律。由于这种反映需要一个过程和时间,因此决定了法总是具有滞后性,不能及时反映已经变化了的客观事实。
(3)从法的特征方面看:①法具有规范性、概括性、普遍性,使得法在追求统一的同时会造成适用上的偏差性和个案、个体的不公正性,即法律所规定的仅仅是一个对众多社会现象经过抽象的产物,尽管这一抽象要反映绝大多数情况,也要为人们所认可和接受,但不可避免地是法律拟制的产物,很难顾及个体的差异和灵活性;②法具有权利义务性,这就使得部分社会关系尽管重要,、但由于受认识水平的限制很难及时上升为法律关系;③法具有国家意志性和国家强制性表明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专横性”,这往往为法的实施的不公正埋下了隐患;④法具有程序性决定了法必然缺乏灵活性、效率性。
总之,法的本质决定了法必然有其局限性,这一点从法的特征方面反映得淋漓尽致,因此需要尽量克服法的局限性,同时也要承认其他社会规范的地位和作用,使其与法紧密配合,以实现对社会关系的更好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