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2006年10月,甲公司欲从事客运业务,因此与一融资租赁公司(乙公司)签订了50辆可乘坐100人的大型客车的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作为承租人,乙公司作为出租人,乙公司不干预甲公司选择租赁物,所需客车由甲公司选定的丙公司制造,丙公司作为出卖人。
若承租人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拒不支付,则( )。
A.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
B.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C.出租人可以收回租赁物
D.出租人不能解除合同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 《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