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甲市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污染了乙县A、B、C三个村共有的水质,受损达数万元。三村联合向法院起诉索赔。经法院调解,化工厂同意赔偿索赔金额的60%。A、B两村表示同意,遂与化工厂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送达C村时,C村拒收,并申明调解当天他们不在场,AB两村事先也未征询他们的意见,因此仍要求按照原数额请求赔偿。请回答问题:
假设甲市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共污染了大约15个村的水质,这15个村联合共同向法院起诉,此时,尚有几个村的水质被污染,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则正确的说法有()。
A.该案是代表人诉讼
B.该案中,甲市化工厂所在地法院无管辖权
C.该案最好由甲市化工厂所在地法院管辖
D.法院应向未起诉的各村发布公告,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登记
答案
参考答案:A, C, 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55条第1款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