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试举例论述我国刑法中犯罪主体特殊身份对量刑的影响。

答案

参考答案: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是指刑法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人身方面特定的资格、地位或状态。 如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司法工作人员、男女、亲属等。这些特殊身份不是自然人犯罪主体的一般要件,而是 某些犯罪的自然人主体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从形成方式上加以区分,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可以分为自然身份和法定身份。自然身份,是指人因自然因 素所赋予而形成的身份,如基于性别形成的男女之别,基于血缘形成的亲属身份。法定身份,是指基于法律所 赋予而形成的身份,如军人、国家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等。根据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对行为人刑事责任影 响的性质和方式进行区分又可分为定罪身份与量刑身份。犯罪主体特殊身份对量刑有一定的影响。表现在:(1)在我国刑法中,对行为类似的特殊主体的犯罪一 般都较一般主体的犯罪规定相对较重的刑罚。例如,包含窃取、骗取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刑罚终于一 般主体实施的盗窃罪、诈骗罪的刑罚。(2)在我国刑法总则规范中,设有一些因犯罪主体的身份而影响刑法 轻重的规定。如现行《刑法》第 49 条关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3)在刑法分则 规范中,规定对某些犯罪,如果希功能为人具有特殊身份就要从重处罚。如《刑法》第 243 条第 2 款规定,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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