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 二、(本题11分) 案情:田某和苗某是前后院邻居,田某家盖的房子挡住了苗某家的采光,苗某多次交涉,田某不听,反将苗某打成重伤,田某被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苗某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委托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某为其诉讼代理人。胡律师接受委托后,为苗某写了如下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原告:苗×,男,34岁,汉族,××公司职员,家住本市四方区花家胡同20号。 诉讼代理人:胡×,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田×,男,36岁,汉族,××公司职员,家住本市四方区花家胡同21号。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赔偿全部医疗费、误工损失费和伤残补助费; 2.请求法院判处被告拆除影响原告家采光的非法建筑; 3.请求法院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费4万元。 事实和理由: 被告田×和原告系前后院邻居。今年3月,被告在房屋改建过程中,不顾邻里关系,新建的房屋后檐离原告家的前窗只有半米,严重影响了原告家房屋的采光。原告多次同被告交涉,被告均置之不理。今年4月1日,原告再次找被告交涉时,被告态度更为恶劣,不但不听原告交涉,反而拿起铁锨铲原告,原告躲闪不及,右脚跟踺被铲断,虽经住院治疗30余天,仍然留下残疾,行走不便,经鉴定为三级伤残。以上事实,有证人××的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以及×× 司法鉴定室的鉴定报告为证。 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现向贵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具状人:胡× 2003年5月4日 问题:
参考答案:本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存在下列问题: 1、基本情况部分存在的问题是: 未写明原告和被告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正确的写法是,在原告的基本情况后面加上“系田某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在被告的基本情况后面加写“系田某故意伤害案的被告人”(1分)。 2、请求事项部分存在的问题有: (1)对医疗费、误工损失费和伤残补助费没有写明具体的赔偿数额,因此不符合必须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的法律要求(1分)。 (2)房屋采光被挡不是由于被告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范围(1分),应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因此,一并要求法院判处被告拆除挡光建筑的请求不合适(1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解决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因此,本诉状中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费的请求也是不合适的(1分)。 3、事实和理由部分存在的问题是:对于损失的具体数额没有叙述。应当具体写明共花去医疗费多少元,造成误工损失费多少元,后期继续治疗及伤残补助估计多少元(1分)。 4、结尾部分存在的问题有: (1)没有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应当写明:“依据刑事诉讼法第××条、民法第××条、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向贵院……”(1分)。 (2)没有写明本诉状的致送法院,应当写明“此呈四方区人民法院(1分)。 (3)具状人不应当写诉讼代理人,而应当写原告苗某,因为在诉讼过程中,诉讼代理人应当以原告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1分)。 (4)本诉状中没有附注起诉状份数和相关证据目录(1分)。正确的写法是,在具状人之后写明: 附:(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份 (2)证人××的证言 (3)××医院的诊断证明书 (4)××医院的医药费收据×张 (5)原告的工资证明一份 (6)××司法鉴定室的鉴定结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