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某城市的电信企业成立于2004年,2005年发生如下业务:
(1)2005年实收资本比2004年增加4000万元。
(2)2005年拥有土地8500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占地1600平方米,企业内部绿化占地2000平方米,企业外部绿化占地3400平方米。
(3)2005年度的上半年企业共有房产原值5000万元,7月1日起企业将原值1000万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的一栋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1年,每月租金收入10万元,2005年共收取60万元;8月10日职工宿舍完工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
(4)2005年取得基础电信服务及增值电信服务收入11000万元,其中含预收2006年度电话费2000万元。(属于主营业务收入)
(5)销售有价电话卡面值1000万元,给予客户10%的折让,至2005年底,有80%的电话卡已到服务期,尚有20%的电话卡未到期。(属于主营业务收入)
(6)当年出租固定资产(除出租仓库以外)取得租金收入380万元(签订了租赁合同,全部是当年的租金收入)、
(7)当年各项经营成本及期间费用支出6000万元(不含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其中支付工资总额1500万元,按T资总额和规定比例分别提取职工工会经费30万元(未取得工会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福利费2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2.5万元(该电信企业有职工1000人,当地政府规定:计税丁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扣除限额标准扣除),支付业务招待费200万元,广告费1000万元,业务宣传费100万元。
(8)用于职工宿舍建造支出500万元。
请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各项税款及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5元/平方米;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20%)。
参考答案:
(1)印花税:
①新增实收资本增加应缴纳印花税=4000×0.5‰=2(万元)
②租赁合同印花税=(10×12+380)×l‰=0.5(万元)
全年应缴纳印花税=2+0.5:2.5(万元)
(2)城镇土地使用税=(85000-1600-3400)×5÷10000=40(万元)
(3)房产税:
①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5000×(1-20%)×1.2%-1000×(1-20%)×1.2%×50%=43.2(万元)
②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10×6×12%=7.2(万元)
③完工的职工宿舍应缴纳的房产税=500×(1-20%)×1.2%÷12×4=1.6(万元)
全年应缴纳房产税=43.2+7.2+1.6=52(万元)
(4)营业税金及附加
①出租房产及其他固定资产应缴纳的营业税=(10×6+380)×5%=22(万元)
②基础电信服务及增值电信服务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11000-2000)×5%=450(万元)
③销售电话卡应缴纳的营业税=1000×(1-10%)×5%=45(万元)
全年应缴纳营业税=22+450+45=517(万元)
④应缴纳的城建税=517×7%=36。19(万元)
⑤应交教育费附加=517×3%=15.51(万元)
全年应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517+36.19+15.51=568.7(万元)
(5)所得税:
①计税收入=10×6+(1 1000-2000)+1000×(1-10%)×80%+380=60+9000+720+380=10160(万元)
②1500万元工资总额不应全额在税前扣除,应按计税工资标准予以调整: 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总额=1000×0.12×12=144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0-1440=60(万元)
③按工资总额提取的三项经费也不应全额在税前扣除,应按计税工资总额予以调整,提取职工工会经费30万元由于未取得工会专用拨缴款收据,所以不能在税前扣除。
允许扣除的三项经费为=1440×(14%+2.5%)=237.6(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210+22.5-237.6=24.9(万元)
④支付业务招待费200万元,不能全额在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 1000-2000)+1000×(1-10%)×80%]×3‰+3=32.16(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32.16=167.84(万元)
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1 1000-2000)+1000×(1-10%)×80%]×8.5%=826.2(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100-826.2=273.8(万元)
[注释]租金收入不应记入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的计算依据中。
⑥500万元宿舍建造支出不应扣除。
⑦应纳税所得额=10160-2.5-40-52-568.7-6000+60+24.9+167.84+273.8=4023.34(万元)
⑧应纳所得税税额=4037.74×33%=1332.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