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三)张三,十八岁,住X乡36号,在选举前因有事在外,故该乡选举委员会未将其列入选民名单。后张三在选举前7天回到该乡,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参加选举。法院不予理睬,张三四处投诉,法院院长照会公安局长,公安局派两个工作人员,监听张三的电话。当发现张三向上一级法院起诉时,就将张三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 ),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决定

B.人民法院批准

C.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

D.人民检察院决定或人民法院批准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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