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2 年元月1 日,甲因外出打工,将自己的头耕牛和一台电视机交由邻居乙保管。2 月1 日乙写信给甲,希望以1500 元价格购买甲的耕牛,并在3 个月内付清牛的价款。2 月15 日甲回信给乙,表示同意。2月20 日,乙收到甲的回信。2 月25 日牛意外跌下山崖而死。在此期间,乙因治病急需用钱,以甲托其保管的电视机质押给丙,向丙借款800 元,但丙不知此电视机非乙所有。问:(1)甲、乙间的耕牛买卖合同何时生效?(2)耕牛所有权何时转移给乙?为什么?(3)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应由谁承担?为什么?(4)设乙逾期未偿还债务,丙是否有权变卖电视机实现其债权?为什么?(5)甲失去电视机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1,二月二十,2,二月二十,因为乙先占有甲的牛。3乙承担,因为所有权、风险、孳息已经转移给乙了。3,有, 因为善意职权人 ,按有效。4 ,乙承担,因为是乙的行为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