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分包商承包了某专业分项工程,分包合同中规定:工程量为2400m3;合同工期为30天,6月11日开工,7月10日完工;逾期违约金为1000元/天。
该分包商根据企业定额规定:正常施工情况下(按计划完成每天安排的工作量),采用计口工资的日工资标准为60元/工日(折算成小时工资为7.5元/小时)。延时加班,每小时按小时工资标准的120%计;夜间加班,每班按日工资标准的130%计。
该分包商原计划每天安排20人(按8小时计算)施工,由于施工机械调配出现问题,致使该专业分项工程推迟到6月18日才开工。为了保证按合同工期完工,分包商可采取延时加班(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或夜间加班(每班按8小时计算)两种方式赶工。延时加班和夜间加班的人数与正常作业的人数相同。
问题
若采取夜间加班方式赶工,加班期内白天施工平均降效5%,夜间施工平均降效15%。需加班多少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参考答案:需要加班的天数计算如下。
方法一:设需夜间加班y天,则
80×(23-y)+80y(1-5%)+80y(1-15%)=2400(m3)。
解得.y=8.75≈9(天),需夜间加班9天。
方法二:(30-23)/(1-5%-15%)=8.75≈9(天)。
方法三:1×(1-5%)+1×(1-15%)-1=0.8。
7/0.8=8.75≈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