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公司2011年初打算添置一条生产线,使用寿命为10年,由于对相关的税法规定不熟,现在正在为两个方案进行讨论
方案一:自行购置,预计购置成本为200万元,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为15年,法定残值率为购置成本的10%。预计该资产10年后的变现价值为70万元。
方案二:以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公司要求每年末支付租金26万元,租期为10年,租赁期内不得退租,租赁期满设备所有权不转让。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税前借款(有担保)利率为8%,项目要求的必要报酬率为10%。
要求:
根据税法规定,判别租赁的税务性质。
答案
参考答案:该项租赁在期满时资产所有权不转让,租赁期比资产使用年限=10/15=66.67%,低于税法规定的75%,租赁最低付款额的现值=26×(P/A,8%,10)=174.46(万元)低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的90%(200×90%=180万元)。因此,该租赁合同的租金可以直接抵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