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新建一座住宅楼,地上20层、地下2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业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了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将土方开挖、外墙涂料与防水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
施工合同中说明:建筑面积21586m2,建设工期450天,1997年9月1开工, 1998年12月26日竣工,工程造价3165万元。
合同约定结算方法: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为业主认定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和洽商;外墙涂料、防水工程的材料费的调整依据为本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问题】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述几种情况,请按要求回答问题。

答案

参考答案:1.成立。因为属于业主责任(或业主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
2.不对。因为承担土方工程的公司为分包,与业主无合同关系。
3.不对。因为按规定,此项费用应由业主支付。
4.不批准。因为此项支出已包含在工程合同价中(或此项支出应由总包单位承担)。
5.不批准。虽然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不等同于免除总包单位应负的责任。
6.经济损失由分包防水工程的公司承担。
监理工程师的错误:(1)不能凭口头汇报签证认可,应到现场复验。(2)不能直接要求分包防水工程的公司整改,应要求总包单位整改。(3)不能根据分包单位的要求进行签证,应根据总包单位的申请进行复验、签证。
7.监理工程师应该:(1)拒绝接受分包单位终止合同的申请。(2)要求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解除合同。(3)要求总包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返工处理。
8.监理工程师应支持业主意见。因为按规定,合同条件与投标书条件有矛盾时,解释顺序为合同条件在投标书之先(或按合同约定结算)。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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