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对于法律案的提出,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B.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 * * 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C.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D.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参考答案:D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12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 * * 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 * * 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15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知,D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