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宣告死亡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B.与被申请人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人属于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
C.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D.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参考答案:A,B,D
解析: 宣告死亡
A.根据《民法通则》第23条选项A正确。
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故选项B正确。
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须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宣告死亡。”故选项C错误。
D.《民法通则》第24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故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