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按照要求为甲公司制造专用机床一台,甲公司预付款300万元,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机床交付后,经多次调试,仍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B.因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甲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C.甲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预付款并赔偿损失

D.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甲公司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A.《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故选项A正确。
B.D.《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乙公司提供的机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故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
C.《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故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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