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我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农产品出口合同,数量12000公吨。外商开来信用证,规定7至10月份分批等量装运,我方于7、8月份每月运出3000公吨,并分别向银行交单议付,取得货款。9月份因钢材未备妥故延至10月份装运6000公吨。我方凭10月份签发的单据到银行议付,遭到银行拒付。

问:银行拒付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银行拒付的理由是合理的。

银行承担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的唯一的先决条件是受益人提供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合格单据。在该案例中,信用证中明确规定了货物要“分批等量装运”,十月份装运的量是前两次装运量的两倍,明显不符合“分批等量”。也就是说,十月签发的单据不符合要求,银行有理由拒付。

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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