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监理公司承担一写字楼的监理任务,合同中明确了投资监理的有关任务内容。
合同规定,承、发包双方进行工程款结算前,由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为此,承包方要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的报告,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如何进行工程计量承包方在监理工程师计量过程中如何做?
答案
参考答案:
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计量包括以下主要环节:
(1)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方报告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方。
(2)如果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由监理工程师自行进行计量,计量结果仍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方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4)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使承包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5)承包方必须为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