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内资企业(经营家用电器)2005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20万元,广告费30万元;
(4)企业年度工资支出80万元,并计提职工福利经费11.2万元、职工工会经费 1.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2万元,已知该企业职工人数为100人,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5)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捐赠支出10万元,该捐赠通过希望工程捐赠给贫困山区。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2005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 )。

A.66万元

B.69.3万元

C.75.2235万元

D.77.55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应纳企业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0+11(业务招待费超标的部分)]×33%=69.3万元。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