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内资企业(经营家用电器)2005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20万元,广告费30万元; (4)企业年度工资支出80万元,并计提职工福利经费11.2万元、职工工会经费 1.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2万元,已知该企业职工人数为100人,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5)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捐赠支出10万元,该捐赠通过希望工程捐赠给贫困山区。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该企业准予在税前列支的广告费为( )。
A.4万元
B.16万元
C.20万元
D.30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