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的有()

A.造成死亡1人以上

B.造成死亡3人以上

C.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D.重伤3人以上的

E.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答案

参考答案:A, D, E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34条、第135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34条、第135条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1)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3)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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