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题 某工程项目在施工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决定编制标底,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 (1)招标人确定编制的标底价格作为该工程的合同价格。 (2)招标人为了防止标底泄露,决定编制两标底,以防一标底泄露,即采用另一标底。(3)在编制标底时只考虑了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变化因素。 (4)为了更有利于竞争,在编制标底时,力求使其降到最低价格。 (5)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单价时采用了直接费单价。 (6)为了保证标底的准确和严谨,进行了标底的审查。 问题
在编制标底过程中,出现的情况是否妥当逐一说明。
参考答案:对编制标底过程出现的情况是否妥当的判断。 (1)不妥。 正确做法:标底价格作为确定工程合同价格的参考依据。 (2)不妥。 正确做法: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3)不妥。 正确做法:除了考虑这些因素外,还应考虑不可预见费、预算包干费、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风险费。 (4)不妥。 正确做法:应力求与市场价格相吻合。 (5)妥当。 (6)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