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王五的想法成立吗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不成立。张三与王五之间为合伙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合伙关系的成立,不须以书面合伙协议为要件。

解析:
  对于第一个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此案中,王五加入张三个体运输后,即实施了为使个体运输正常进行,向银行筹集资金等行为;不管运输账目由谁管理,均由张三、王五二人共同签字后才入账,可见王五从参加经营到发生纠纷时止,一直与张三共同劳动经营;而且,自双方共同经营个体运输时起,平均每人每月获得同样的收入。从以上实施的行为看,双方具有合伙的性质,而非王五所说的雇佣关系。
  另外,《民通意见》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