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关于内地和香港仲裁裁决的执行,依内地与香港达成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规定,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被申请人在河北和广东均有财产的,申请人可分别向两地的中级法院提出申请
B、被申请人在广东和香港均有财产的,如果在一地法院执行后不足以偿还其债务的,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
C、香港特别行政区应执行内地所有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D、香港回归后到本安排生效前因故未能申请执行的,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在该安排生效后一年内提出执行申请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根据该安排,有关管辖法院,在内地指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在香港指高等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中级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可选择其一,但不得同时向两个提出申请;香港回归后到本安排生效前因故未能申请执行的,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在安排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故D错,A错。
香港只执行由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提供的内地仲裁机构按仲裁法作出的裁决;只有在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申请人才可以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故B正确,C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