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于2008年1月各出资2万元,购得古董一件,并约定由甲保管。3月,丙向甲表示愿意购买此古董,甲即作价5万元出卖给丙。事后,甲告诉了乙出卖古董之事,乙要求分得款项,甲便给了乙2.5万元。丙买得该古董后,5月又以6万元出卖给丁,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丙即将古董交付给丁。丁每月支付1万元,6个月付完全款,但在全款付清前,古董所有权仍归丙。丁取得丙交付的古董后,不仅未按约定支付各期价款,而且还将该古董以6.5万元的价格,倒手转卖给不知情的戊,并当场将古董交付给戊。
问题:
丙与丁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该古董的所有权应何时转移
参考答案:①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因为该买卖合同签订时。行为人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也都是合法的,因此该买卖合同有效。②该古董的所有权自丁将全款支付完毕之日起转移。因为丙与丁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全款付清前。古董所有权仍归丙。该约定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