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工商银行可否要求张三、王五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不可以。车的所有权属于张三,因此欠工商银行的2万元债务系张三的个人债务。

解析:
  对于第二个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32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根据上述规则,案中汽车的所有权属于张三,而非张三、王五共有。所以,张三对于购车的贷款独立承担偿还责任。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