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和解制度的效力,表述正确的有( )。

A.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B.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C.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连带债务人无效

D.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答案

参考答案:A,B,D

解析: 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也就是说,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无效,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作的债务减免清偿或延期偿还的让步,效力不及于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他们仍应按原来的约定或法定责任承担保证或连带责任。故C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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