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宏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有股东5人,刘某、关某、张某和赵某是自然人股东,各持有公司2万元的股份,甲企业是法人股东,持有公司12万元的股份。 刘某欲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刘某书面通知关某、张某、赵某和甲企业,关某不同意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张某、赵某同意刘某转让,甲企业收到刘某的书面通知后迟迟不作出答复,直至两个月后通知刘某不同意转让。张某、赵某都向刘某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 张某和赵某提出的购买条件低于乙企业,甲企业拒绝购买刘某的股份,刘某遂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关某坚决反对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后,关某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公司拒绝购买,关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法院判决关某败诉。张某决定出国定居,在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公司后来经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降低至8万元,并且办理了变更登记,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关某、赵某和甲企业均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根据《公司法》,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是否有权转让自己的股份?为什么? (2)张某和赵某如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各购买刘某多少股份?刘某能否有权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为什么? (3)法院判决关某败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张某是否有权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乙企业?为什么? (5)宏图有限责任公司能否继续存在?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1)刘某有权转让自己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本题中刘某书面通知了其他股东,甲企业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未答复,应视为同意转让,张某和赵某也同意转让,4个股东中有3个同意转让,已超过半数,所以刘某有权转让股份。 (2)张某和赵某如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各自购买刘某1万元的股份。刘某有权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公司法》第72条第3款规定,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本题中股东张某和赵某均主张优先购买权,协商购买比例不成;应当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张某和赵某的出资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他们相互之间的出资比例是1:1,所以应各购买刘某50%的股份,即1万元股份。根据该款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张某和赵某提出的购买条件低于乙企业,所以刘某有权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3)法院判决关某败诉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规定了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法定情形,只要不符合这些情形,股东无权请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本题中反对股东向公司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份的情形不符合公司收购股东股份的法定情形,所以法院判决关某败诉符合法律规定。 (4)张某有权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根据该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相互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本题中乙企业已经成为公司股东,所以张某有权不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5)宏图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继续存在。《公司法》修订后确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但是同时对一人公司设置了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严格的限制。《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该条规定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高,必须为10万元,本题中宏图公司的注册资本已降低至8万元,不符合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各股东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后,乙企业成为宏图公司惟一的股东,宏图公司不能继续存在。

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步步高。

尊重卑微

  我偶然读到一篇课文,讲的是蚂蚁。

  蚂蚁家庭和和睦睦,母蚁生儿,公蚁持家。它们在原野荒郊搬运食物,建设家园。想不到小小生灵,竟活得如此滋润,如此有秩序、有意义。尤其令我震惊的是它们面对灾(  )时的行为。

  当野火烧起来的时候,你知道蚂蚁是如何逃生的吗?

  众多的蚂蚁迅速聚拢,抱成一团,然后像雪球一样飞速滚动,逃离火海。

  每当读起这段文字,我就泪眼模糊,深为它们的行为所感动。我仿佛看见汹涌的山火在烧,一团黑风正沿着山(  )流动;我仿佛看见噼里啪啦的烧焦声,那是最外一层的蚂蚁用躯体开拓求生之路。

  假如没有抱成团的智慧,假如没有最外层的牺牲,渺小的蚂蚁家族绝对全军覆灭。

  生命的渺小,体力的[单薄、微薄]并没有什么可怕,甚至命运的[卑微、微薄]也不能决断什么,可怕的是只看到[微薄、单薄]的力量,忽视了内在的精神。

  敬重卑微,使我把生命看得严肃,看得深刻,看得伟大而坚强。像一根细小的针,蚂蚁以它的精神穿过我的外表,刺痛我的灵魂。比起蚂蚁,我们有什么理由言渺小,说卑微?有什么理由自暴自弃、玩世不恭?

  世上称得上伟大的东西,往往不是体积,而是精神。千里之(  ),溃于蚁穴,这是卑微者的威严和(  )战。

1.在文中括号里给加粗字注音。

2.划去文中“[ ]”里用得不恰当的词。

3.根据文中的三个问句答题。

(1)第一个问句是设问,它起_______的作用,第_______自然段是对这个设问句的回答。

(2)第二个问句是反问,改为陈述句应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三个问句是反问,是在启发我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第六自然段中,作者为什么说蚂蚁抱成团是一种“智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蚂蚁的行为体现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精神。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