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11年4月初,某上市公司在分红派息公告中称,公司以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非流通股股东放弃部分转增所得股份,转送给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安排,同时还按每10股派发现金0.80元(含税)作为2010年度分配方案。分红派息及股本转增已实施完毕。何某为该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共计购买该上市公司股票30万股。
请分析并计算下列问题:
根据公司实施的分配方案,何某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
参考答案:(1)现金股利应纳税额的计算:
何某共获得现金股利300000÷10×0.8=24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4000×20%×50%=2400(元)
(2)由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不纳税,因此何某获得的每10股转增1.5股股本不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