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中国申请人向欧洲专利局提出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时要求在中国提出的首次申请的优先权。以下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如果优先权成立,该中国申请应被视为撤回
B.优先权是否成立,不影响该中国申请的状态
C.如果该中国申请被驳回或视为撤回,则优先权不能成立
D.该中国申请的状态对优先权是否成立没有影响
答案
参考答案:B, D
解析:
要求优先权
A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2条第3款的规定,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才会导致在先申请被视为撤回。故选项A错误。
B《巴黎公约》第4条之二中规定:“[专利:同一发明在不同国家取得的专利权的独立性] (1)本同盟成员国的国民向本同盟各成员国申请的专利,与其在本同盟其他成员国或非本同盟成员国为同一发明所取得的专利是相互独立的。(2)上述规定,应理解为具有不受限制的意义,特别是指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的各项专利,就其无效和剥夺其权利的理由以及其正常有效期而言,都是相互独立的。”故选项B正确。
C、D《巴黎公约》第4条A中规定:“……(2)凡依照本同盟任何成员国国内法或本同盟成员国之间签订的双边或多边条约相当于正常国内申请的一切申请,都认为产生优先权。(3)正常国内申请,指能够确定在该国家中提交申请日期的一切申请,而不问该申请的结局如何……”故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