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一)


某商场系一般纳税人,2011年8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98条,新项链对外销售含税价格25000元,旧项链作价13000元,每条项链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差价款12000元;并以同一方式销售某名牌金表20块,此表对外销售价每块不含税1350元,旧表作价350元。同期赠送业务关系户24K纯金戒指15枚(无同类市场价格),购进原价为3000元/枚;销售包金项链10条,向消费者开出的普通发票金额为50000元;销售镀金项链15条,向消费者开出的普通发票金额为80000元。本期进项税合计14万元。
(金银首饰成本利润率为6%)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销售金银首饰缴纳的消费税合计为( )元。

A.61342.52
B.125016.29
C.52766.94
D.125018.53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纯金戒指应纳消费税=15×3000×(1+6%)÷(1-5%)×5%=2510.53(元)
销售金银首饰应纳消费税合计=50256.41+2510.53=52766.94(元)
包金和镀金项链不属于金银首饰的征税范围。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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