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三) 通利酱料厂是张某和李某夫妻投资、经工商登记成立的从事酱料加工的个体企业。1998年,通利酱料厂生产销售“一河”牌蚝油200箱,获利5000元。该市三河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通利酱料厂的“一河”牌蚝油的外观设计,仿冒其生产的“三河”牌蚝油的名称、包装和装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5000元。通利酱料厂辩称:其生产销售的“一河”牌蚝油的产品外观是独立设计的,已经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其行为不构成违法。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A.通利酱料厂的全部财产

B.通利酱料厂租赁的包装设备

C.张某和李某的个人财产

D.张某和李某的家庭财产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解析】民法通则29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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