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2000年9月在我国某经济特区依法设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期限16年。2000~2005年的盈亏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盈亏 | 25 | -30 | 70 | 110 | 140 | 90 |
2006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2006年12月从国内购进两台设备并投入使用,其中一台为国产设备,支付设备价款12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0.4万元、运输费6万元、安装费3万元;另一台属于由进口的各项配件、零件简单组装而成的设备,支付设备价款1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运输费10万元。
(2)全年外购原材料共计金额900万元,取得税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153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支付购进原材料的运输费用共计30万元。
(3)全年销售产品外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28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351万元;房屋出租收入15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转让记账式国库券收益12万元。
(4)产品销售成本200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3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620万元(其中含交际应酬费25万元、支付给关联企业管理费9万元)。
(6)营业外支出反映业务:通过红—卜字会向某灾区捐资20万元;由于管理不善,产品被盗,损失的产品生产成本50万元,保险公司赔偿40万元。经测算,产品成本中外购原
材料的比重占60%,外购材料的增值税税率为l7%。
(7)以企业使用过的设备对外投资,设备账面原值为80万元,已提取折旧30万元,双方确认的价值为60万元。
(8)外国投资者2007年初将从2006年分回的税后利润62.5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
(说明:该企业2000年下半年开业,选择2001年为获利年度,不考虑地方所得税)
要求:按下列J顷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该企业2000—2005年共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2)计算该企业2006年度共计应缴纳的流转税;
(3)计算该企业2006年应税收入总额;
(4)计算该企业2006年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期间费用;
(5)计算该企业2006年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6)计算该企业2006年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该企业2006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8)计算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额。
参考答案:(1)2000~2005年共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25×15%+(110+140+90)×15%×50%=29.25(万元)
外商投资企业下半年度开业,选择下一年为获利年度的,开业当年按正常税率计算,下一年即使亏损,也作为执行优惠的第一年。该企业2001~2002年免税,2003~2005年减半征收,2006年正常征收。
(2)2006年度销项税额=2800×17%+351÷(1+17%)×17%=527(万元)
2006年度进项税额=153+30×7%-50+60%×17%(进项税额转出)=150(万元)
2006年度共计应缴纳的增值税=527—150=377(万元)
2006年度缴纳营业税=155×5%=7.75(万元)
2006年度共计应缴纳的流转税合计=377+7.75=384.75(万元)
(3)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所得;转让记账式国库券收益12万元应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企业使用过的设备对外投资,应分解为投资和财产转让所得计税,财产转让收入为60万元,财产转让成本为(80—30)万元;由于公允价值低于账面原值,不需计算增值税。该企业2006年应税收入总额=2800+351÷(1+17%)+155+12+60=3327(万元)
(4)交际应酬费扣除限额=[2800+351÷(1+17%)]×3‰+3+155×10‰
=13.85(万元)
2006年度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期间费用
=300+620+(-25+13.85)(交际应酬费调整)一9(支付给关联企业管理费不可以税前扣除)
=899.85(万元)
(5)2006年度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20+50+50×60%×17%(应计人成本的进项税额转出)-40
=35.1(万元)
(6)该企业2006年应纳税所得额
=3327-2000-7.75-899.85-35.1-(80-30)
=334.3(万元)
(7)国产设备投资抵免限额=(120+20.4)×40%=56.16(万元)
2006年抵免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34.3×15%=50.15(万元)
2005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0×15%×50%=6.75(万元)
2006年比2005年新增企业所得税=50.15-6.75=43.4(万元)<56.16万元,所以当年度可以抵免的所得税限额为43.4万元。
2006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0.15-43.4=6.75(万元)
(8)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6.75÷334.3×100%=2.02%
税后利润用于增加注册资本,退税率为40%;再投资退税额=62.5÷(1-2.02%)× 2.02%×40%=0.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