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雇用乙操持家务,则在甲不能支付约定报酬时,乙可以留置其在工作中使用的甲家中的器具
B.为了防止债权人滥用留置权,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必须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C.甲为乙某修理汽车,乙某未支付修理费,一日甲见乙某所有的汽车停放在路边,遂派人将汽车拉回,并通知乙某支付修理费后方可将汽车开走,甲的行为系行使留置权
D.甲公司为乙公司加工防洪用品,至防洪期届至时,乙方不能支付货款,甲方也不可以留置该防洪用品
参考答案:A,B,C
解析:留置权的取得需要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但是占有不同于持有,占有是债权人依自己的意志控制标的物,而持有一般是当事人正在使用某物。A项中乙对甲家中的器具是持有而不是占有,故不能成立留置权。《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据此,B项错误。C项中甲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不能产生留置权。留置权的取得不能是因为侵权行为占有标的物。留置权的行使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而D项中,如果甲方行使留置权,将会产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结果。故D项说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