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快速扩张,管理不善,出现巨额亏损,致使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人民法院受理其破产申请后,指定海天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查明甲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 1.欠乙银行贷款3000万元,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2.欠丙公司贷款10130万元,其中800万元已到期; 3.欠丁公司工程款500万元,丁公司已向人民法院起诉: 4.与戊公司签订的设备维修合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 5.借给庚公司5辆工程车辆。
海天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有关其履行职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海天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
B.海天律师事务所履行管理人职务应接受债权人会议监督
C.海天律师事务所有权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D.海天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经债权人会议许可即可辞去职务
参考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管理人。《破产法》第22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28条规定:“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可见,确定管理人的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具体报酬由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确定,选项A正确。《破产法》第2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可见,管理人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选项D错误。《破产法》第23条规定:“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选项B正确。第25条规定: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