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7个月。工程价款约定如下:①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②工程预付款扣回的时间及比例为自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后,开始从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分两个月均匀扣回;③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④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造价的90%停止支付,余款待工程结算完成并扣除保修金后一次性支付。
每月完成的工作量见表5-1。
表5-1 每月完成的工作量表 | |||||||
月份 | 3 | 4 | 5 | 6 | 7 | 8 | 9 |
实际完成工作量/万元 | 80 | 160 | 170 | 180 | 160 | 130 | 120 |
问题
列式计算本工程预付款及其起扣点分别是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答案
参考答案:本工程预付款=1000×10%=100(万元)。
起扣为1000×60%=600(万元)。
由于3、4、5、6月的累计工程款与预付款之和为:80+160+170+180+100=690(万元)大于起扣点600万元,因此工程预付款从6月份开始起扣。
6月份扣回的预付款=100×50%=50(万元)。
6月份开发公司应支付工程款=180-50=130(万元)。
3—6月份累计工程款=80+160+170+130=5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