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市新兴区万方公司与甲市河北区海风公司在甲市城中区签订了一批电器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海风公司向万方公司提供一批电器出口,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甲市新兴区万方公司住所地。海风公司交付货物后,万方公司支付了相应的货款,但经检验,电器质量不合格,为此万方公司向甲市新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风公司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新兴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立案受审。
如果一审判决后,海风公司与万方公司均不服,向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下列关于确定二审程序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按一审中的地位确定,万方公司是上诉人,海风公司是被上诉人
B.先提起上诉的为上诉人,后提起上诉的为被上诉人
C.由二审人民法院依职权确立
D.海风公司与万方公司均是上诉人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二审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