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7个月。工程价款约定如下:①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②工程预付款扣回的时间及比例为自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后,开始从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分两个月均匀扣回;③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④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造价的90%停止支付,余款待工程结算完成并扣除保修金后一次性支付。
每月完成的工作量见表5-1。
表5-1 每月完成的工作量表 | |||||||
月份 | 3 | 4 | 5 | 6 | 7 | 8 | 9 |
实际完成工作量/万元 | 80 | 160 | 170 | 180 | 160 | 130 | 120 |
问题
7、8月份开发公司应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截至8月末累计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7月份扣回的预付款=100×50%=50(万元)。
7月份开发公司应支付工程款=160-50=110(万元)。
7月份累计工程款=540+110=650(万元)。
8月份开发公司应支付工程款130万元。
截至8月末累计支付工程款=650+130+100=8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