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试评不单纯承兑的效力如何
答案
参考答案:(1)概念。不单纯承兑效力是指承兑人对汇票进行附条件承兑或者变更承兑时所应发生的效力。(2)我国票据法规定,不单纯承兑即附条件承兑,视为拒绝承兑。从而发生拒绝承兑效力。(3)在日内瓦统一票据法体系中,在承兑人进行不单纯承兑时,其效力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于持票人来说,依日内瓦统一票据法的规定,承兑人的不单纯承兑视为拒绝承兑,因而可以立即发生拒绝承兑的效力,持票人得经作成拒绝证明,而进行追索。另一方面,对于承兑人来说,如果持票人接受其不单纯承兑,则仅应依其承兑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以持票人接受为条件,其不单纯承兑可以发生承兑的效力。同时也可以承认其所附条件的效力。例如,承兑人在承兑时如果附禁止背书条件,其效力表观为以下几种不同情况:A、持票人可以认为承兑人已拒绝承兑,立即作成拒绝证书并进行追索;B、持票人可以接受承兑人附条件承兑,依其条件,在到期时向承兑人请求付款;C、持票人接受承兑人附条件承兑,未进行追索,但违反其所附条件,将汇票再行背书转让,承兑人得拒绝后手受让人的付款请求。在承兑人进行变更承兑时,其效力的情况,与上述附条件承兑的效力大体上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