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经批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进行财产查,清查前的科目余额表如下:
财产清查的结果如下:材料发生清查损失65万元;盘亏一台机器,该机器的原值20万元,已提折旧5万元。清查结果已报经主管财政机
关批准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聘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1.原材料评估净值为95万元;
2.产成品评估净值为270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净值为260万元;
4.固定资产净额评估净值为300万元;
5.无形资产评估净值为120万元。
该企业以评估基准日为调账日;改制后核定的股份总额为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假定该企业评估确认的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折
股,且评估增值部分按规定应计算未来应交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33%;净资产折股后,另委托证券公司代理对外发行其余股份,发行
价格为每股8元,按发行收入的1%向证券公司支付发行费用,并从发行收入中抵扣,发行款已存入银行。
要求:
1.编制根据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处理的会计分录。
2.编制资产评估结果处理的会计分录。
3.编制沿用旧账折股入账的会计分录。
4.编制对外发行股份的会计分录。
5.计算改制及对外发行股份后的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参考答案:
1.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1)借:待处理财产损溢650000
贷:原材料650000
借:营业外支出65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650000
(2)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50000
累计折旧50000
贷:固定资产200000
借:营业外支出15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50000
2.资产评估结果的处理:评估后资产净增值=(950000-850000)+(2700000-3000000)+(2600000-2400000)+(3000000-2550000)+(1200000-1000000)=650000(元)
资产净增值的递延税款=650000×33%=214500(元)
资产增值的资本公积=650000-214500=435500(元)
借:原材料100000
长期股权投资200000
固定资产450000
无形资产200000
贷:产成品300000
递延税款214500
资本公积435500
3.沿用旧账折股入账时:
借:实收资本4600000
资本公积1135500
盈余公积800000(90+70-80)
贷:股本6535500
4.对外发行股票时:对外发行股票数=1500-653.55=846.45(万股)
发行款=8464500×8-8464500×8×1%=67716000-677160=67038840(元)
借:银行存款67038840
贷:股本8464500
资本公积58574340
5.改制及对外发行时:股票后的净资产=6535500+8464500+58574340=73574340(元)
每股净资产=73574340/15000000=4.90(元/股)